关于举办第四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30
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新医改精神,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9-2010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09]55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全科医学教育发展,经研究,我局定于2010年6月举办第四期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系统的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人才。
二、培训内容
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常见病诊断与治疗和社区康复等10门课程(附件1),并在培训期间安排专题讲座和参观学习。
三、培训对象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在岗从业的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四、培训时间
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共6个月。
五、教学方式
半脱产学习形式,集中面授为主,自学为辅,具体上课时间见开班通知。
六、培训规模
第四期招生规模约80人,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根据情况积极安排医师参加培训学习。
七、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每个学员需2000元,培训经费由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学员所在机构共同负担,其中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各负担600元,其余800元(主要是教材费、参观学习费、实习见习费)由学员所在机构负责。
八、师资与考核
由市医学培训中心选派相关资深教师讲授,课程学习采用逐门学习集中考试的方式,考试分结业和统考两阶段。
九、证书发放
九、证书发放
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分科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由市医学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持结业证书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理论综合考试和实践技能综合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证书》。该证书为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必备条件之一。
十、报名手续
报名时间安排6月上旬,由各区卫生局具体通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原件、复印件及三张大一寸近期彩色照片并填写《2010年度珠海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进行报名和登记。
报名分为资格审查阶段和现场缴费登记两部分。
资格审查:由各区卫生局对学员资质、执业注册情况审查,加具意见。地点:各区卫生局
现场报名:取得本单位和区卫生局同意后,现场报名登记。地址:云顶线路快速检测中心(市医学培训中心)拱北粤华路210号。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0756—8112834,传真:8896499。
十一、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宣传报名。全科医师人才队伍建设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各单位提高全科培训工作认识,予以高度重视,积极动员本单位未参加过全科培训的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学习。各区卫生局和市卫校高度重视本项培训,指定专人负责报名登记,务必保证落实。
2.强化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市医学培训中心(市卫校)要加强教学管理,精心选派优质师资,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加强实践指导,通过系统培训,全面提高学员全科服务水平和意识。
3.巩固培训效果,建立定期服务机制。为巩固培训成果,真正让所学有所用,享受了政府培训经费补助的医疗卫生单位须同卫生行政部门签署承诺书(培训学员也须同工作单位签订有关协议书)承诺本单位选派的学员须在本社区(村)基层岗位服务至少3年。未满3年服务期就离开原选派单位的,须退还补助经费1200元后,方可办理执业地址变更手续。
附件:1.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2. 2010年度珠海市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3. 培训承诺书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