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线路快速检测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23
云顶线路快速检测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云顶线路快速检测中心为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拨,主要承担中等卫生职业学历教育、卫生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与培训等任务。为培育师资,壮大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2012年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招聘教师8名,招聘对象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现从事高职或中职学校相关专业教学或实验室工作的社会人员。具体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云顶线路快速检测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4日—8月28日(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珠海市卫生局205、206室(香洲区教育路31号),邮编519000,联系电话(传真):0756-2128305,2128354。
4.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计生证明、工作和培训经历有关佐证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复印件(原件备验)。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2012年9月30日20:00前在市卫生局门户网站(www.zhhealth.gov.cn)上公布。
6.注意事项:①应聘者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年版)》(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②报考者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设定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为2小时。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次日20:00前在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于10月中下旬,具体详见《笔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通知》
3.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采取实地技能操作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当场评分,现场公布技能测试成绩。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次日20:00前在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实践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和实践技能测试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替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卫生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305、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若招聘岗位未有合格考生,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拟聘人员须在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2个月内报到。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珠海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